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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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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案重要证据离奇灭失
发布日期:2009/5/25  浏览量:1482
湖北女服务员刺死官员 追踪

  备受瞩目的湖北“女服务员刺死官员案”出现新进展。距案发12天后,在邓玉娇的两位代理律师的要求下,5月22日中午,在湖北恩施州巴东县武装部宾馆,巴东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田平、巴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巴东县妇联等有关部门人员作为见证,恩施州警方提取了邓玉娇案的有关物证。

  律师称邓受到性侵犯

  21日下午5时30分,两位代理律师夏霖、夏楠与邓玉娇结束一天会谈走出看守所后,大呼“丧尽天良、灭绝人性”。据两位律师所说,在当天下午的会谈中,邓玉娇陈述了案发当天的具体细节,她明确说出了自己受到性侵犯的一些情况。

  律师称,据邓玉娇说,案发后,她换了一身衣服,随后被警方带到恩施优抚医院,而她换下的衣物则被母亲带回家中。

  律师发现,巴东警方到21日为止都没有提取5月10日那天案发时的内衣内裤。

  “与她交谈过程中,她逻辑清楚,一点也看不出她有精神异常。”律师非常肯定地告诉记者。邓玉娇代理律师夏霖描述,邓玉娇状态良好,思维敏捷。

  律师向检察院举报

  会见结束后,两位律师当即要求警方封存案发当日邓玉娇所穿的内衣裤等证据。

  但律师的要求被警方拒绝。不得已下,律师向巴东县检察院田平副检察长举报,要求检察院立即启动对巴东警方的法律监督程序,马上提取邓玉娇内衣裤等证据;否则证据可能毁损灭失,真相难以大白。

  5月22日中午,恩施州警方出面提取了五件物证,包括邓玉娇案发时所穿的T恤、长裤、丝袜、胸罩、内裤,不过,除了胸罩,其余四件衣物均在提取前当晚,即5月21日晚上被邓母清洗。

  重要证据离奇被毁

  夏霖告诉记者,22日上午,警方已经封存了邓玉娇的内衣内裤,“但已经没有意义了”,21日晚,也就是律师会见完邓玉娇的当天,放置了十多天的邓玉娇衣物突然被邓玉娇母亲全部清洗,“根本没办法提取指纹和重要证据了”。

  21日晚上9时,夏霖律师还到检察院请求检察方的接见,要求保存邓玉娇案发时的内衣内裤。令夏霖不解的是,“邓玉娇在案发现场换下的内衣内裤,被母亲张树梅带回家中放置11天,都没有动过,21日当晚,全部被邓玉娇母亲清洗完毕。”

  22日上午,警方“封存的一批内衣内裤已经没有任何取证价值”,夏霖叹了一口气。因为21日下午,他从看守所出来后发现张树梅不在看守所外等待时,还特意电话交待张树梅,“千万不要动邓玉娇的任何物品”,结果还是这样。

  虽然如此,夏霖表示,自己有多年的刑事侦查经验,这个案子他依然“很有信心”。

  当地政府称律师违规

  昨日凌晨两点多钟,在巴东县政府的官方网站上突然发布了关于“5.10”案件的最新公告。公告内容“提出了不隐瞒、不偏袒、客观公正、严格依法办理案件的工作要求”。

  公告中写道:“邓玉娇代理律师夏霖会见邓玉娇后擅自对外披露案情,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他们还说道,律师会见前,邓玉娇从未向公安机关讲过“被强奸”过,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时,也未发现可疑痕迹物证。

  对这份公告,夏霖表示非常无奈。他在与邓玉娇会见完毕后,先后联系了恩施自治州的副书记、巴东县县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等,当时领导都回复该案有专案组在调查,不予会见。晚上7时20分才被告知可以向县刑警大队的队长汇报情况,并在刑警大队的要求下,留下了一份笔录。晚上9时多,夏霖笔录完毕出来后,他才向媒体透露了案情进展。“如果从程序上来讲,我第一时间的汇报没有被采纳,才会出此下策”,夏霖表示冤枉。

  全国妇联密切关注事件

  全国妇联权益部负责人日前表示,全国妇联高度重视湖北省巴东县发生的邓玉娇事件,据了解,当地党委政府和司法部门对此事件高度重视,并采取了有力的措施,我们相信有关部门会依法公正处理,也将密切关注事件的进展。 据财经网、广州日报

  邓玉娇两位代理律师感觉有些举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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