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审计创新论坛
三十多年的国际接轨,中国会计准则的基本逻辑仍然错乱不堪,基本概念似是而非,不讲汉语语法,不讲中国话!用汉字讲外国语!准则体系,意乱如麻,令人发指,无法忍受!建议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的专家成员主动引咎辞职!
会计学本来是大众科学,应该通俗易懂。可是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的专家成员们,却硬是制定了一套高居庙堂之上的科学家、博导、精英们自娱自乐的会计准则。其实,即使是科学家、博导、精英们也无人能彻底明白、也无人能全面理解!
尤其是新收入准则的出台,打乱了人们关于收入、利润的传统认知,导致了收入、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处置损益、投资收益、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综合收益、递延收益、资本公积等企业经济利益流入项目之间的逻辑混乱不堪!
上述问题的关键在于中国会计难则委员会的专家们没有搞清楚会计学的基本概念——损益!
什么是损益?
损益的构成体系如何建立?其内在逻辑必须统一,不得随意乱用!
1,按基本内容分,损益分为:资本损益(资本公积)、经营损益(综合收益)。
2,按期间分,损益分为:
前期损益(上年损益调整)、当期损益(综合收益表)、后期损益(逆延收益)。
3,当期损益=当期综合收益=利润+其他综合收益
4,利润=本业经营利润+附业经营损益+营业外收支净额
5,本业经营利润=收入-成本费用
以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界,凡是许可范围内的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流入,称之为收入,并且,凡是收入及相关的成本费用必须分户详细核算发生额;凡是非许可范围内的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流入,称之为收益,或者损益,并且,凡是收益、损益都单设一户核算损和益的余额。
6,当期流入的经济利益,不允许计入当期损益的,必须递延到以后各期;以前年度的损益调整,只能调整在本当期。
这才是中国会计准则应该有的统一逻辑!
例如,非主营租赁的企业,其短期赁业务一般说来没有进行工商登记,不在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之内,其租赁行为是对企业闲置资产的充分利用,相当于资产处置业务的一种,其租金收入应该计入资产处置损益科目当中,而不应该计入营业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当中。因为新收入准则不规范租赁业务。
再如什么“合同资产、合同负债”等账户概念,更是外国人乱说中国话,属于胡言乱语!是麻烦的制造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