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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是契约约定的未来义务
发布日期:2025/10/30 来源:admin 作者:许强 工作单位:山东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浏览量:104
世界上大多数会计学教授,尤其是中国的会计学教授,都如我的同学谢教授一样,受中国会计准则关于负债是“现时义务”的错误定义的影响,属于教条主义的死板教授,不知道会计记账中的负债,只是登记了负债的现值,更不知道会计学的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在经济意义上是不成立的,它只是数学意义上的正确,是复式记账法魔幻之所在。
拿今天的资产去偿还明天才到期的负债,是对契约精神的背叛,是对负债合同的违背!
明天到期的负债,必须用明天的资产去偿还!
今天的资产减明天的义务(负债),不合时宜,不合事理!
然而,世界上的会计学,就是这样违反事理的,尤其是其中的核心报表——资产负债表,就是依据上述不合事理的恒等式建立起来的,且传承了上千年!
凡是存在,必有其逻辑!
因此,我在世界上首创了资产负债表假定,又称企业持续经营反思假定,或者称之为企业清算反思假定。这一重大的理论假定,揭示了这个千年不合时宜、不合事理的内在逻辑。文章发表于2024年第1期《中国总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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